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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呈據律師公會請解釋法律疑義

廣西高院呈轉柳州律師公會請解釋民訴法第四六三條第一項等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該件原請求人並非司法院統一解釋法令及變更判例規則第三條所定得請求解釋之人應不予解答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6/1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居正;朱朝森;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5/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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