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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會部請解釋教育會會員選舉疑義

中執會社會部函轉湖南省黨部請解釋教育會代理出席會員有無投票選舉權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教育會法並無會員得請他人代替出席之規定如由他人代替參選其所投選票自屬無效惟被選人除去該票仍能當選者亦不因此而受影響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9/05
  • 相關地點
    湖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陳立夫;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12/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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