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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請解釋工會法罰則疑義

廣西高院電請釋示工會法罰則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工會法罰則第四十七條前段規定係特別刑法法院得適用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5/06
  • 相關地點
    重慶;桂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朱朝森;居正;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7/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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