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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在政府醫療機關擔任工作之醫師應否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在政府醫療機關擔任工作之醫師應否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醫師依醫師法第七條第九條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呈騐醫師證書請求登錄發給開業執照並加入所在地醫師公會但不得另行執行醫師業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5
  • 相關地點
    桂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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