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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解釋同業公會理事長不按規定程序議價即行通告增價應如何處罰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同業公會理事長不按規定程序議價即行通告增價應如何處罰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同業公會理事長非執行國家總動員業務之人員應適用同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處罰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1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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