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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永嘉縣雜糧商業公會奉令合併為糧食公會其資產與負債應否合併疑義

行政院咨轉經濟部等請解釋永嘉縣雜糧商業公會奉令合併為糧食公會其資產與負債應否合併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前揭雜糧商業公會因奉令合併為糧食公會而解散時仍應踐行清算程序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9
  • 相關地點
    浙江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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