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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會部請解釋儎鹽長船加入同業公會疑義

中執會社會部函請解釋儎鹽長船加入同業公會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依商業同業公會法第二條規定暨儎鹽長船與其他民船同屬民船業自不能獨立組織同業公會至民船業同業公會監督機關航商組織補充辦法第四條定有明文應即依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6/2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谷正綱;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2/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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