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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律師公會應否受當地縣政府直接監督指揮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律師公會應否受當地縣政府直接監督指揮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依律師章程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條明定律師公會成立無須先經縣政府之許可並不受其監督指揮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9/28
  • 相關地點
    湖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人民團體與工商組織/
  • 相關人員
    胡濟石;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11/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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