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財政部請解釋教職員因病請假離校數月病故可否仍依法請領卹金疑義

財政部函轉湖南省財政廳請解釋教職員因病請假離校數月病故可否仍依法請領卹金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教員因病請假而未去職者其在假期中死亡自係學校教職員養老金與卹金條例第八條所稱之在職死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7/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孔祥熙;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8/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