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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田賦糧食管理處為公務員懲戒處分疑義

福建田糧管理處電請解釋公務員懲戒處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同一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各條款者在公務員懲戒法上並無同時予以兩種以上處分之根據又撤職非公務員懲戒法上之處分見院解字第三六二一號解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9/11
  • 相關地點
    福建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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