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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方公懲會為偽造學歷證件是否屬於公務員懲戒事件疑義

廣東省地方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電請解釋偽造學歷證件是否屬於公務員懲戒事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原機關派代尚未正式任命之人員違法偽造學歷證件自足為公務員懲戒之原因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3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居正;史延程;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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