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為外國人士在我國任教任職是否能與我國人民同受撫卹金或退休金疑義

行政院函轉請解釋外國人士在我國任教任職是否能與我國人民同受撫卹金或退休金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與撫卹條例相關規定以有中華民國國藉者為前提外國人士之任教任職者自無休金或撫卹金之領受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2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1/29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