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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服務於國營鐵路之職工警役夫役應否一律認為公務員疑義

軍事委員會函請解釋服務於國營鐵路之職工警役夫役應否一律認為公務員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自應一律認為刑法上公務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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