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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高一分院請解釋現任軍官會館執行委員職務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疑義

陝西高一分院首檢官{#張炳炎#}電請解釋現任軍官兼任會館執行委員職務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案所謂會館執行委員如即為財團法人之董事則公務員為之並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規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04
  • 相關地點
    陝西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公務員法規與懲戒/
  • 相關人員
    居正;李茇;張炳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4/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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