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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請解釋調解事件科處罰鍰疑義

湖南高院呈轉請解釋調解事件科處罰鍰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司法行政部查當事人於調解期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以民事訴訟法第四一四條第一項法院得科罰鍰不因調解不成立而受影響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7/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居正;陳長簇;焦易堂;謝冠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2/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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