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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選舉訴願程序疑義

行政院咨轉內政部請解釋選舉訴願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民政廳廳長依縣參議員選舉條例第三條市參議員選舉條例第四條乃為選舉監督不服民政廳之處分提起訴願者依訴願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應向省政府為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1/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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