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請解釋訴願執行疑義

行政院咨轉河北省政府請解釋訴願執行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行政官署所為没收金錢或科罰金之處分在未撤銷前雖不因訴願而失效但執行後非俟訴願之最終決定不得遽行提奬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5/2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蔣中正;王寵惠;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12/1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