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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咨請解釋為前平政院裁決之效力疑義

行政院咨請解釋前平政院裁決之效力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前北平政府平政院就各省區行政訴訟所為裁判其裁判日期在該省區隸屬國民政府之後者當然無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7/26
  • 相關地點
    北平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蔣中正;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9/09/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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