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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義地院請解釋代替物執行疑義

貴州省遵義地院呈請解釋代替物執行辦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貴州高院前揭執行標的為代替物如債務人不能以種類品質量相同之物返還而尚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即就該財產變價清償亦不失為強制執行之方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8/07/2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居正;盧文鉅;焦易堂;劉含章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9/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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