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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土地徵收事件訴願疑義

行政院咨請解釋土地徵收事件訴願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徵收土地依土地法第三三八條等規定應由國民政府行政院或省政府核准令知地政機關公告通知是征收處分之權原不屬於需用土地人暨因原征收處分官署有違法或不當而提起訴願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37/04/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蔣中正;王寵惠;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38/08/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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