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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為強制執行法第十七條適用疑義

廣東廣州地方法院電請解釋強制執行法第十七條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東高院前揭條文所定之撤銷執行處分應由執行法院依職權解除其執行處分不必以裁定行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17
  • 相關地點
    廣東;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居正;霍維四;史延程;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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