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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請解釋營業稅法所處罰鍰應否列為司法收入疑義

安徽高院電轉請解釋營業稅法所處罰鍰應否列為司法收入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示修正營業稅法上之罰鍰依該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應由法院以裁定行之自屬修正司法印紙規則第六條第六款之司法收入其依法應提奬部分毋庸貼用司法印紙至核與奬金成數不屬於法令解釋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10/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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