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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院為提審法第一條第一項適用疑義

廣西高院呈請釋示提審法第一條第一項適用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條文所稱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應包括縣司法處與高等分院在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07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其他
  • 相關人員
    居正;申守真;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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