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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破壞正在使用中之防禦工事案件適用何法處斷疑義

軍事委員會函請解釋破壞正在使用中之防禦工事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正在使用中之防禦工事於軍事上顯有直接效用自屬軍用物品之一種又土地得為軍事徵用標的則其犯罪主體如有將該基地破壞翻作耕地縱無利敵故意仍應論以陸海空軍刑法損壞軍用物品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7/2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其他
  • 相關人員
    居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0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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