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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核復關於{#黃世銘#}呈請發還漢奸{#黃世金#}案內之共有財產一案

行政院函轉請核復關於{#黃世銘#}呈請發還漢奸{#黃世金#}案內之共有財產一案及司法院復示查判決範圍以表示於判決主文者為限福建省保安處簡易軍法會審對於前揭漢奸案之判決並未於主文內為没收財產之宣告不得謂該案財產已因判決而没收至共有財產屬於兄弟或同族應有部分如被查封自應發還【內含個人隱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8/12
  • 相關地點
    福建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張羣;居正;夏勤;黃世銘;黃世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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