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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函為請迅復漢奸財產訴訟受理機關疑義案

行政院函請解釋漢奸財產訴訟受理管轄機關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事件應由管轄第一審地院受理又其單獨宣告没收應由有權審判該漢奸案件軍法機關辦理又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為漢奸財產訴訟管轄機關案件之審查報告意見暨決議該件存查不釋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2/2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翁文灝;甘乃光;居正;夏勤;張羣;王寵惠;范馨香;楊與齡;翁岳生;黃少谷
  • 卷件結束時間
    1982/09/1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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