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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國人向敵偽機構或敵偽機構向國人借款等如何處理乙案關於敵偽產業之接收是否為原始所得疑義

行政院咨轉東北行轅等請釋示國人向敵偽機構或敵偽機構向國人借款等如何處理乙案關於敵偽產業之接收是否為原始所得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敵偽產業之接收非原始取得敵偽產業之負債應就各該資產總值範圍內分別清償其欠日偽之負債應償還中央政府應依收復區敵偽產業處理辦法暨復員後辦理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1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張羣;夏勤;居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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