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山東高院為辦理沒收漢奸財產疑義

山東高院電轉請釋示辦理沒收漢奸財產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在裁判没收漢奸財產前誤將其父母兄弟財產或其配偶特有財產一併查封該父母等自得依訴願程序提起訴願等情又如具備民法第一八六條所定侵權行為要件即應負賠償責任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12
  • 相關地點
    濟南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