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浙江高院為漢奸財產能否為漢奸所負普通債務之抵償疑義

浙江高院呈請釋示漢奸財產能否為漢奸所負普通債務之抵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漢奸嫌疑犯財產在查封發還前其普通債權人不得以受有勝訴之確定判決聲請就其財產抵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0/0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孫鴻霖;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