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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沒收匪產適用法律疑義

行政院咨轉司法行政部等請解釋沒收匪產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關於經縣府以行政處分所没收之盜匪不動產第三人出而主張權利訴願請求變更或撤銷前處分得提起確認回復所有權之訴、懲治盜匪條例施行後縣府於盜匪案件移送法院之審判與没收之法律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5/02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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