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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為法院書記官受漢奸家屬酬金代為設法取出被封財物適用何法論科疑義

廣東高院第三分院電請解釋法院書記官受漢奸家屬酬金代為設法取出被封財物適用何法論科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示廣東高院甲任法院書記官受被告乙妻丙酬金允向檢察處設法取出被封財物應構成懲治貪汚條例第三條第七款之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3/25
  • 相關地點
    南京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敵產處置
  • 相關人員
    居正;鄭傳纓;夏勤;史延程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6/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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