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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刑期被告經偽法院撥交煤礦易服勞役之期間能否折抵刑期疑義

行政院咨轉司法行政部等請解釋刑事被告於法院所在地淪陷時經偽法院撥交煤礦易服勞役之期間能否折抵刑期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被告於易服勞役復員後經重行偵查起訴判刑其以前服役之期間應予折抵刑期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6/16
  • 相關地點
    山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劉世卿;張羣;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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