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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曾任偽職未依法判罪於二年內不得為公職候選人者其選舉權應否受限制疑義

行政院函轉內政部請解釋曾任偽職未依法判罪於二年內不得為公職候選人者其選舉權應否受限制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曾在偽組織或其所屬機關團担任職務雖未依懲治漢奸條例判罪者偽組織或其所屬機關體任職人員侯選與任用限制辦法第三條僅限制在二年內不得為公職候選人則其選舉權自不在限制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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