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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為共黨軍隊之士兵是否認為匪軍應依何法處理疑義

安徽高院電請解釋共黨軍隊之士兵是否認為匪軍應依何法處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凡依法組織軍隊之士兵如有叛亂盜匪行為應由軍法機關依法論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廖江南;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2/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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