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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為銀行抗戰前經放各種貸款被敵偽組織催收或逕處理抵押物品而證件尚在銀行保存此項債權是否繼續有效抑為消滅疑義

山東高院電轉請解釋銀行抗戰前經放各種貸款被敵偽組織催收或逕處理抵押物品而證件尚在銀行保存此項債權是否繼續有效抑為消滅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銀行之債權於抗戰期間經與該銀行同名之偽銀行作為自己之債權而行使者該偽銀行即為債權之準占有人債務人向該偽銀行為清償經其受領者依民法第三一○條規定以債務人不知其非債權人者為限有清償效力等適用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21
  • 相關地點
    山東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胡績;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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