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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司令部為漢奸疑義

浙江省保安司令部電請解釋漢奸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甲通謀敵國充任有關軍事職役自應成立懲治漢奸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款與刑法上殺傷等罪之牽連犯並應依刑法第五十五條從一重處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沈鴻烈;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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