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為偽縣政府呈送覆判案件辦理程序疑義

行政院咨轉請解釋偽縣政府呈送覆判案件辦理程序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咨復示前揭覆判案件尚未經判決確定依復員後辦理刑事訴訟補充條例第十條規定應由第二審檢察官重行偵查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5/1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宋子文;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2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