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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委員會公函為解釋人民兌換敵偽鈔票向淪陷區購物適用何法處斷疑義

軍事委員會函轉浙江全省保安司令{#黃紹竑#}請解釋人民兌換敵偽鈔票向淪陷區購物適用何法處斷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人民無其他企圖自不成立犯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11/14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居正;李茇;黃紹竑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4/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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