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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函請解釋誣告他人充當漢奸是否犯懲治漢奸條例論罪疑義

軍委會函據浙江省保安司令請解釋誣告他人充當漢奸是否犯懲治漢奸條例論罪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誣告他人充任漢奸如未虛構係犯修正懲治漢奸條例第二條何款之事實尚不能以同條例第五條論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2/0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漢奸與戰俘
  • 相關人員
    黃紹竑;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3/3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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