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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地院為軍人軍屬犯軍法以外之罪應適用何法辦理疑義

廣東廣州地院呈請解釋軍人軍屬犯軍法以外之罪應適用何法辦理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軍人軍屬犯罪除犯軍法應受軍事裁判者外固應依刑訴法規定追訴處罰惟法特別規定應受軍事審判或明定不適用普通刑事訴訟程序者應從其規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2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居正;霍維四;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6/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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