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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爵卿#}等狀為條文不明聲請俯賜批示以便依法起訴由

{#蔡爵卿#}等狀呈請批示關於抗敵軍定有期限典權准予提前回贖條文不明疑義案及司法院批復釋示查優待出征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二十八條條文業經國民政府於三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內含個人隱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5/28
  • 相關地點
    四川;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張興發;劉段氏;蔡爵卿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6/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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