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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陸海空軍刑法疑義

國民政府文官處函請解釋陸海空軍刑法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刑法上之夥黨就其分別首謀與餘眾觀之其最低限度之人數必須在三人以上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3/1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魏懷;焦易堂
  • 卷件結束時間
    1940/04/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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