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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軍人因不盡保管之責致械彈等遺失在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廢止後應否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第一一○條處斷

國防部函請解釋軍人因不盡保管之責致械彈等遺失在中華民國戰時軍律廢止後應否適用陸海空軍刑法第一一○條處斷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軍人對於械彈糧餉或其他重要軍用物品不盡保管之職責致遺失者不包括於前揭條文第一項毀損行為之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9/25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2/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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