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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軍人逃亡案件適用法律疑義(二)

國防部電請解釋軍人逃亡案件適用法律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電復示軍人逃亡在戰時軍律未廢止前經依該軍律處斷之案件於呈送覆核中該軍律已明令廢止者覆核機關自應按照刑法第二條規定予以更正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19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9/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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