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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委員會為解釋士兵符號是否認為徽章疑義

航空委員會函請解釋士兵符號是否認為徽章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士兵佩帶之符號用以識別身分即係徽章一種如佩用其他部隊符號即係冒用陸海空軍徽章應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九十二條罪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28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居正;夏勤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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