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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請解釋優待出徵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疑義

行政院函轉廣西省政府請解釋優待出徵抗敵軍人家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前揭條文所謂別無耕作或收益之田地或自任房屋在該軍人出征抗敵期內出典人自不得將該項典物收回或改典於他人至該軍人家屬與出典人就此有爭執者得聲請法院調解或提民事訴訟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1/21
  • 相關地點
    重慶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蔣中正;周鍾嶽;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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