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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委會請解釋陣亡官兵遺族兼祧子在法律上之地位及範圍如何

軍委會撫卹委員會函請解釋陣亡官兵遺族兼祧子在法律上之地位與範圍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陣亡官兵遺族兼祧子於前清現行律民事部分在民法施行前仍屬有效、民法親屬編施行前已兼桃者、民法親屬編施行後立嗣者之法律上地位與適用範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5/23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法與軍事審判
  • 相關人員
    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6/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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