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陝西高院請解釋國民兵團鄉鎮保隊隊長隊附隊兵應否視同軍人疑義

陝西高院呈轉請解釋國民兵團鄉鎮保隊隊長隊附隊兵應否視同軍人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令復示前揭國民兵團之區隊後備隊等官兵均係地方民兵部隊性質如非式軍校出身曾授武職之長官不能視同軍人除其犯罪依法應受軍法審判外仍應由該管法院審判院字第二一四二號解釋與此有異部分應予變更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11/26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人與軍屬身分
  • 相關人員
    居正;魏大同;謝冠生;蔣中正;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1/1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