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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會請解釋二十八年十二月五日第二四八號關於本會西南進出口物資運輸總經理處駕駛兵身分問題疑義

國民政府軍委會函請解釋該會西南進出口物資運輸總經理處駕駛兵身分問題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函復示前揭駕駛兵既按照陸軍編制組成自應有軍人身分如觸犯刑事上罪名應由軍法機關審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4/30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軍人與軍屬身分
  • 相關人員
    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6/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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