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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請解釋國民兵團隊長隊附等犯普通刑法上罪名應歸何機關審判疑義

司法行政部呈轉請示國民兵團自衛隊後備隊等隊長隊兵與區鄉鎮保衛隊隊長犯普通刑法上罪名應歸何機關審判疑義案及司法院議決復示前揭國民兵團各隊隊長隊兵在訓練服役期間均應視同軍人如犯普通刑法罪應歸軍法審判等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司法院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1/21
  • 全宗號
    015
  • 全宗系列
    司法院/法令解釋案/刑事/審判與管轄權
  • 相關人員
    居正;謝冠生;李茇
  • 卷件結束時間
    1941/03/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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